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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法院第二次查封郭文贵北京公司名下房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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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断血!北京市法院第二次查封郭文贵北京公司名下房产,这次共53套,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。上次查封盘古公寓41套房产。 @RFI_Cn @bbcchinese @zaobaosg @bbcchinese @VOAChinese @dw_chinese 翻译自中文

郭文贵北京盘古大厦遭查封 每平方米16万(组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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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 23, 2017 流亡美国的中国亿万富豪郭文贵传遭中共查封大批物业。网上流传北京法院文件指,当局前日查封郭文贵旗下北京着名楼盘盘古大观41个单位。 三房两厅单位售逾亿 位于北京朝阳北辰桥的盘古大观,邻近北京奥运标志建筑物鸟巢及水立方,整项物业包括国际公寓、写字楼及七星级酒店,公寓平均价每平方米16万元人民币(下同,约每平方尺15,000港元),一个三房两厅660平方米的单位,约价1亿元(约1.19亿港元)。 网上流传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表示,当局查封的41个单位分佈盘古公寓一单元、二单元及三单元内,原为郭文贵旗下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。 该份前日发出的公告指出,41个单位经法院查封后,任何人不得损漽、变卖、抵押、典当、赠送查封单位;若北京盘古氏不服法院执行令,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。 公告指出,封查单位涉及中泰信讬及北京盘古氏投资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,北京盘古氏投资被指未履行法律责任,中泰信讬于是向北京三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令。

中国观察家:郭文贵挪用、侵占华泰资金案宣判 五被告认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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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 14, 2017 在郭文贵涉嫌挪用、侵占天津华泰资金案中被控犯罪 法院一审认定曲龙等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 四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一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    12月13日下午,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,对今年8月11日公开审理的挪用、侵占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津华泰”)资金案中的被告人曲龙、赵云安挪用资金,被告人高嵩、马楠、程秀华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法院判决认定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,四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,一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。宣判后,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,不上诉。     西岗区人民法院此前对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,在合议庭主持下,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,被告人曲龙、赵云安、高嵩、马楠、程秀华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,同时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,系从犯,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,认为其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,并在最后陈述中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表示感谢。     法院根据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,被告人曲龙、赵云安受郭文贵指使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天津华泰的资金归郭文贵个人使用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构成挪用资金罪;被告人高嵩、马楠、程秀华在郭文贵的授意下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郭文贵非法占有天津华泰的资金提供帮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。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曲龙、赵云安犯挪用资金罪,被告人高嵩、马楠、程秀华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被告人曲龙、赵云安、高嵩、马楠、程秀华受郭文贵指使分别实施挪用资金、职务侵占犯罪行为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均系从犯;被告人高嵩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,被告人程秀华在尚未受到讯问、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,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均具有自首情节;被告人曲龙、赵云安、马楠到案后,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认罪悔罪,据此,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,依法可以对被告人曲龙从轻处罚;对被告人赵云安、高嵩、马楠减轻处罚,并依法适用缓刑;被告人程秀华犯...

中国观察家: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35天(1213视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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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35天。12月13日,纽约华人在曼哈顿第五大道781号雪莉荷兰大酒店前集会,声讨大骗子郭文贵。他们高喊“郭文贵欠债还钱”,“郭文贵通缉犯”,“郭文贵滚出美国”,“郭文贵罪恶滔天”,“郭文贵大汉奸”,“郭文贵大骗子”,“郭文贵大流氓”等口号。 郭文贵涉嫌强奸、行贿、诈骗等罪名,被中国警方通缉,他企图把犯罪行为政治化,以逃避制裁。 郭文贵现逃亡美国,乞求政治庇护。他通过社交媒体编造谣言,抹黑中国,破坏华人形象,激起美国华人华侨公愤。 美国侨领表示,只要郭文贵一天不离开美国、不回到中国自首,美东华人华侨就会继续抗议。

中国观察家:大骗子郭文贵要推翻中国政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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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 10, 2017 一个罪行累累、恶贯满盈的大骗子突发奇想,要在三年内更换北京政权。他涉嫌强奸、行贿、诈骗等罪名,勾结腐败官员巧取豪夺,却大言不惭地谈什么法制、民主。他想把犯罪行为政治化,以逃避制裁。

中国观察家: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29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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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文贵是大汉奸、大骗子、流氓、通缉犯,滚出美国!纽约华人团体声讨郭文贵进入第129天,12月7日抗议视频。 https:// youtu.be/eeEkW351K5k   通过 @bbcchinese @RFI_Cn @lvv2com @cnfocus @VOAChinese @zaobaosg 翻译自中文

博讯博客:李明哲一审获刑9年台湾各路人马纷纷表演

李明哲一审获刑 5 年台湾各路人马纷纷表演 导读: 这桩案件也给台湾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士是个警示:想在大陆搞一些违法的事情,到头来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!          28 日上午 9 点 15 分,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法庭认定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,判处李有期徒刑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。     从法庭宣读的审判书中显示,对李明哲的这一判决主要的根据是,李明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表示认罪,同时他在这一案件中是“积极参与者”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05 条的相关条款规定,组织、策划、实施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;对积极参加的,处 3 年以上、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可以看出,对李明哲的判决应属于从轻判决。 李明哲在法庭宣读对其判决后,当庭表示:“服从判决,不上诉。”李明哲是在大陆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判刑的第一位台湾居民。         从今年 3 月至今,围绕李明哲一案,两岸媒体持续高度关注,台湾媒体更是不断大肆炒作,一些政客甚至将李明哲一案作为积累自己政治资本的好机会。因此,在台湾,无论是媒体还是政客名嘴,很少看到讨论李明哲究竟犯了哪些罪?具体的犯罪行为有哪些?而是一概往政治上扯,往两岸关系上扯。于是,一桩刑事案件在台湾就变成了一个政治事件。         如今的台湾社会就是这样,任何案件(包括岛内的案件)如果能往政治上扯对自己有利,无论案件的事实如何清楚,无论犯罪的证据多么确凿,也一定会用政治角度、政治立场来对待。尽量模糊原案件的本来性质,将社会大众的眼光引导到与己有利的政治立场上。最典型的要数陈水扁的贪污案,民进党及“台独”势力硬是将这个刑事案件扯到政治事件。所以,当民进党上台后,把陈水扁放出“保外就医”时,陈水扁好似“英雄凯旋”。         李明哲案件因为牵扯到两岸,因此,台湾媒体及各路政客当然不会放过这个“大好机会”,他们使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