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文

目前显示的是 五月, 2018的博文

美国评论艺术家:关于“神韵”的五点看法

图片
美国评论艺术家:关于“神韵”的五点看法 来源: 中国反邪教网   作者: Donald Munro 宝城(编译) 时间: 2018年03月02日 08:53    核心提示:2017年12月24日,美国艺术评论家唐纳德·蒙罗(Donald Munro)在个人网站发表文章称,“神韵演出”不仅仅是一场晚会,它在向观众灌输政治立场和精神信仰,提醒被广告忽悠的人谨慎购票。   “神韵”表演在圣诞节后返回弗雷斯诺,这里有一些背景需要说明一下:    一、没完没了的广告   如果说这次巡回演出的营销活动是一艘远洋舰船,那它就是一艘无畏级战舰--一艘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拥有大口径大炮的大型战舰,可以摧毁数英里之外的岸上目标。“神韵”团队用尽手段抢占市场:广告牌,电视,广播,直接邮寄广告,昂贵的报纸广告。这些广告费多达数万美元(在顶级市场中甚至更多)。“神韵”似乎无处不在——我驾车经过德克萨斯州的麦卡伦市时发现那又有一个熟悉的广告牌。广告铺天盖地,其实有一两个舞者出现在我的前门并塞给我一本小册子就够了嘛。   所有的这些营销活动都要花很多钱,即使有“法轮功”雄厚财力的支持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。   《蒙罗评论》网站截图    二、昂贵的门票   “神韵”演出在弗雷斯诺的萨洛扬大剧院(William Saroyan Theater)最便宜的座位也要80美元,最高票价是150美元。这比我所能想到的在这个剧院上演的任何剧目都要贵得多,比如顶级的全国巡演音乐剧《魔法坏女巫》,《摩门之书》和《歌剧魅影》(2016年的最高票价是103美元)。当然,大型晚会的价格是由各种因素决定的,包括巡回演出的成本,表演者的薪水,市场供求情况等。但我可以毫不犹豫的说,看“神韵”的花费与你所获得的感受是不成正比的。    三、精彩的舞蹈   他们肯定花了大量的时间排练。去年我看了“神韵”在弗雷斯诺的演出,大家可以看看我当时在《弗雷斯诺蜂报》上的部分评论,详见http://www.fresnobee.com/entertainment/performing-arts/donald-munro/article122000749.html#storylink=cpy。    四、“神韵”不仅仅是一场晚会   ...

李洪志关于用宗教包装法轮功经文难解的矛盾

图片
李洪志关于用宗教包装法轮功经文难解的矛盾   最近,法轮功网站发表了一篇超短的李洪志“经文”(简称《定义》),称“法轮功”可以用宗教注册,可以承认常人的定义为宗教团体。   李洪志如此“定义”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:一来让“法轮功”冒充宗教,通过注册“宗教团体”,将自己的邪教身份“洗白”;一来便于继续诬蔑中国政府取缔“法轮功”是“宗教迫害”;三来好为西方反华势力替该邪教站台提供法律依据;四来可以给“法轮功”某些营利项目(如“神韵”演出)避税逃税(参见萧风《法轮功打着宗教名义注册非盈利组织(图)》,凯风网2012-07-23)。   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。不管李洪志多么的狡诈多变,这只是为邪教迭变引入的注脚。   “法轮功绝不是宗教”与实行宗教注册的矛盾难解   李洪志一直强调“法轮功绝不是宗教”,有白纸黑字为证:“历史上我们没有走入宗教。现在我们大部份是在常人中修炼,他就不是宗教。”(《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》,1994年9月18日)“其实,我传这个东西不是宗教。”(《转法轮(卷二)·在大屿山讲法》)“我们法轮大法不是宗教,我绝不搞宗教,我们法轮大法也绝不是宗教。”(《北美首届法会讲法》,1998年3月29-30日)听听,连用两个“绝不”,说得多么果断决绝。什么是“绝不”?就是在任何情况下,都不承认“法轮功”是宗教。既然如此,怎么突然“可以用宗教注册”了呢?这种前后不一的矛盾,让弟子如何去理解,更别提去执行了。   “修炼人凌驾于法律”与遵守常人法律的疑云难除   李洪志一向矮化人类、鄙视常人,更贬低、藐视公众的法律。首先,李洪志胡说法律没有出路:“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的限制人,封闭人”“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,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,没有出路了,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”,“法律最后就没出路了。”其次,李认为大法弟子可以凌驾于法律:“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,这是没有问题的。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……”。再次,李洪志妄言他的“大法”超越人类法律:“大家知道这本书他不是一般的书,他是法。我们人类社会也有不同的法律,……而我今天所教你的,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。”李洪志实际上就是让弟子藐视、超越常人法律,谨遵他的“大法”。然而,这次李洪志却改口说“为了符合常人法律,可以用宗教注册”云云,到底要遵从于他的“大法”还是要遵守常人的法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