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讯博客:李明哲一审获刑9年台湾各路人马纷纷表演
李明哲一审获刑 5 年台湾各路人马纷纷表演 导读: 这桩案件也给台湾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士是个警示:想在大陆搞一些违法的事情,到头来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! 28 日上午 9 点 15 分,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法庭认定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,判处李有期徒刑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。 从法庭宣读的审判书中显示,对李明哲的这一判决主要的根据是,李明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表示认罪,同时他在这一案件中是“积极参与者”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05 条的相关条款规定,组织、策划、实施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;对积极参加的,处 3 年以上、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可以看出,对李明哲的判决应属于从轻判决。 李明哲在法庭宣读对其判决后,当庭表示:“服从判决,不上诉。”李明哲是在大陆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判刑的第一位台湾居民。 从今年 3 月至今,围绕李明哲一案,两岸媒体持续高度关注,台湾媒体更是不断大肆炒作,一些政客甚至将李明哲一案作为积累自己政治资本的好机会。因此,在台湾,无论是媒体还是政客名嘴,很少看到讨论李明哲究竟犯了哪些罪?具体的犯罪行为有哪些?而是一概往政治上扯,往两岸关系上扯。于是,一桩刑事案件在台湾就变成了一个政治事件。 如今的台湾社会就是这样,任何案件(包括岛内的案件)如果能往政治上扯对自己有利,无论案件的事实如何清楚,无论犯罪的证据多么确凿,也一定会用政治角度、政治立场来对待。尽量模糊原案件的本来性质,将社会大众的眼光引导到与己有利的政治立场上。最典型的要数陈水扁的贪污案,民进党及“台独”势力硬是将这个刑事案件扯到政治事件。所以,当民进党上台后,把陈水扁放出“保外就医”时,陈水扁好似“英雄凯旋”。 李明哲案件因为牵扯到两岸,因此,台湾媒体及各路政客当然不会放过这个“大好机会”,他们使出...